一、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更明确的规定,其中界定并列举了共同财产的形式,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中获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所得;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规定只退还丈夫或妻子的财产除外;
(5)应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
二、司法解释也明确如下:
(1)一方从对个人财产的投资中获得的收入;
(2)男女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3)男女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福利和破产解决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婚后一夫一妻的个人财产所得,除生育和自然鉴赏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并不简单,因为虽然婚姻法的规定我们很容易理解,但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使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难以像婚姻法的规定那样清楚地理解,而且可以放在正确的座位上。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婚后才购买房产证书的婚前抵押房屋的认定是相当麻烦的;例如,婚前购买股票所得是否可以算作共同财产,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在实际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律师需要仔细询问委托人的一些细节,如财产来源、出资、购买等,以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全面的判断。因此,我们建议,对于离婚的当事人,如果他们不确定自己的财产,在咨询律师之前,要详细整理他们的财产,并尽可能多地向律师提供与财产有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律师能够作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