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这样的疑惑,那就是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就是不一定,具体如下:
一、属于共同财产
1、婚后双方在明确说明的情况,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这个时候我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房子是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