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主要因素,只要婚内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同意即为生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约定。
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否则仍以共同财产清偿。
四、如果夫妻之间有赠与房产的协议,如果进行了公证,该协议不得撤销。(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或遇到问题可来电咨询,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